【歐洲日報╱法新社巴黎二十二日電/郭昭澄編譯】2007.07.23
「巴黎市府二十二日公布統計指出,自助單車出租服務十五日周日開幕上,至二十二日十五時第一周,就創下三十四萬九千次出租記錄,等於全巴黎街頭一千零六百四十八個出租站,每一出租站一周平均出租三十三次。
二十一日周六出租特別踴躍,約六萬次。針對十四歲以上市民,訂車一天平均一歐元,七天期五歐元,一年期二十九歐元。使用車的第一個半小時免費,再來隨時間漸進加收費用。」
我喜歡騎單車。
不過只限於舒適涼爽、不用頂著大太陽的春、秋午後。
喜歡騎單車,也許只不過是喜歡微風輕撫過臉上,悠哉悠哉緩慢溜過城市的感覺。
在想像裡我溜過京都的哲學之道,在陣陣櫻花雨中吸取芬芳;溜過高高低低的普羅旺斯山城,在和煦的陽光下訓練著腳力;溜過初夏的美瑛,雙手放開龍頭划過大片的紫色薰衣草田;溜過巴黎的糕餅棒子麵包街(有這樣的街嗎?),大力嗅聞迎面撲來的煎奶蛋薄餅的甜奶油香氣;溜過羅馬的西班牙台階,以為自己是溜出皇室的奧黛莉赫本;溜過紐約的萊辛頓大道,循著林語堂的「唐人街」找起每一個可能叫做湯姆的誠懇華裔男孩……
可惜,現實中我不過溜過兩個風馬牛不相及的城市。
但是有一個舒服的回憶。
攝於日本˙東京自由之丘
4 則留言:
親愛的
我的構想是這樣
每一期我都給您一頁,算固定專欄。
登甚麼呢?就是你BLOG上的文章。
每期刊登2~3篇。
初期先3篇再來調整。
照片部分你只要給我JPG的原始檔即可(不能縮圖喔)。
你先給我兩期的內容
開檔案,裡頭放一張照片跟一個WORD檔即可。
兩期就是兩個檔案夾。
MAIL給我就OK。
另外需給我你的一張照片。BLOG上喝咖啡的那張也成。以及簡單的自借。
有個美女作家,我的雜誌一定能增色不少呢。
我也想在紐約騎單車呢...不過看到路上的單車被偷得斷頭斷腳只留個骨頭的...就不敢買了...
DEAR 486
所說都沒有問題
不過我要寄到哪呢?
給你我的信箱
yuhsingchen@hotmail.com
可以的話寄信讓我知道也成
Dear Teresa
還是可以騎單車啦
你可以騎著出門
都別下車
再騎回家
這樣就可以了阿~
>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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